19款头盔初审过关
交通局暂收132型号申请
19款头盔初审过关
交通事务局讯:交通事务局至今共接获一百三十二款摩托车头盔型号的申请,初步已有十九款头盔基本符合审批要求,局方会持续将审批资料上载至网页,市民在选购头盔时,除要注意有关头盔是否符合第一六/二○一六号行政法规规定的八款技术标準外,可先浏览相关资料。
第一六/二○一六号《核准轻型及重型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的型号》行政法规,将于今年六月十三日生效,届时本澳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必须佩戴获交通事务局核准型号的防护头盔,违者可被科罚款。
根据统计,截至二月廿七日交通事务局共接获一百三十二款摩托车头盔型号核准的申请,初步已完成十九款审批,全部基本符合要求,其余仍在审批中,待完成后将陆续上载交通事务局网页,市民可以登入该网页点击公共服务选项中摩托车头盔查阅相关审核资料,包括申请核准头盔的商标、型号、技术标準、认可编号、图片及审批结果。
有意申请摩托车头盔型号核准的人士,可于办公时间内前往交通事务局马交石、中华广场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专区办理相关手续,每款型号头盔应递交一份申请表,连同该型号头盔的技术规格等文件,完成文件审核后,申请人须提交头盔实物样本供审核和拍照存档。有关头盔型号核准的行政手续指南及申请表可于交通事务局网页浏览及下载。